各区运管机构、金山石化管理站、各道路货物运输单位: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及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和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力做好便民服务,结合本市道路货物运输工作实际,决定自2018年10月15日起,将对本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除危险货运、清障施救牵引)进行年度审验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目前已持有本市各级运管机构核发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二、审验方式 2018年起,本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采取网上年审方式,由道路运输企业先通过年审系统提交年审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前往管辖地运管机构或各就近便民打印点申领“年审通过”标志和“等级评定”标志。 年审网址:218.242.195.72/hyns_new_2018 1.审验时间 2018年审验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2月31日,审验通过后,年审有效期签注至下一年度《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安检有效期。 2019年审验时间:车辆采取按月审验即车辆在完成《行驶证》安检后进行《道路运输证》审验。审验通过后,年审有效期签注至下一年度机动车行驶证安检有效期。 例:行驶证检验安检有效期为2020年2月,企业应在2019年2月安检通过后,当月参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审验通过后,年审有效期签注至下一年度《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安检有效期。 以此类推。 2.审验方式 (1)审验网址:218.242.195.72/hyns_new_2018 (2)各区运管机构、金山石化管理站审验接待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4:30时。 (3)各运管机构及便民打印点地址:(见附件6) 三、注意事项 1.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7年及以前未参加年度审验的企业,请前往管辖地运管机构先办理补审手续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2.若有违法未处理记录,请先到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3.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规定,具有有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与(有动力)货运车辆数匹配,若尚未匹配,应在货运从业人员报备管理系统(http://218.242.195.69:9696/WebFreight/)新增、注销、变更调整至匹配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4.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货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规定的监控平台,未安装或未在线,应及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公共货运平台在线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若离线连续超过360小时(15天),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拥有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运输企业应配备二名以上专职监控人员。 5.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货运车辆应每12个月进行1次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和评定,如未按期执行,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货运车辆未进行等级评定不能参加2018年度审验。企业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http://yhl.china317.com),设定车辆二级维护周期,如未建立或档案不符合要求或未做好记录,移交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车辆技术档案》完善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6.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停止办理一切运政业务,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7.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落实11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上传至年审网站。 8.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专业运输单位应当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并加强车辆营运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进行经常性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相关学习的要点内容(学习内容、参加人员、签字、照片等必须体现)上传至年审网站。 9.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冷藏车辆营运管理规范》规定,冷藏运输车辆应提供有效(有效期12个月内)的《冷藏车降温试验检测报告》,上传至年审网站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10.依据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运办〔2016〕107号)规定,2018年6月30日前未完成不合规车辆退出的企业,停止办理一切运政业务,前往管辖地运管机构办理注销退出手续,待全部退出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11.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事项的通知》(沪交货〔2012〕101号)规定,货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停止办理一切运政业务,须把使用性质改为“货运”后方可参加2018年度审验。 四、便民服务 为方便企业办事,减少往返奔波,提高办事效率,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获得感,所有审验所需材料全部试行网站上传。网上审验通过后,道路运输企业可下载《上海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通过标志申领书》前往管辖地运管机构或各就近便民打印点申领“年审通过”标志,并适时推行“等级评定”标志市内异地申领(具体实行日期详见年审网站通知),按车号粘贴在《道路运输证》副页上。如《道路运输证》有效期满或《道路运输证》副页上已满三个章,请网上选择换证,并凭下载的《上海市道路运输证换证申请书》和车辆照片到管辖地运管机构进行换证。 (一)网上申诉 2018年10月15日起,对于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规定的车辆,开启“网上申诉通道”,道路运输企业可点击“申诉”按钮上传申诉信息进行申诉,申诉通过后运管系统自动解锁(申诉不通过则移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也可以点击“移送处罚”按钮打印“上海市交通行政案件移送单”,直接前往管辖地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接受处罚,接受处罚后运管系统自动解锁。 (二)各便民打印点地址:(见附件6) (三)换证 由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年审的,需要换发《道路运输证》的,企业自行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证换证申请书》,年审通过后至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建国东路525号)换证。 (四)盖章 各运管机构在新办、换发、补证时继续使用“等评有效期(至截止期)章”和“等评专用章”,在车辆《道路运输证(副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页中,除加盖“上海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专用章”及“年审有效期至(机动车安检截止日期)”章(一般为下一年度的安检日期)外,还需加盖“等评有效期至(截止期)”章(有效期至:最近一次综合检测月份+12个月) 五、年审需上传材料 1.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法定义务告知书(每页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 4.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和身份证明; 5.交通安全专职人员证明(每页加盖公章); 6.企业11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Word文本); 7.拥有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运输企业二名以上专职监控人员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8.由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交通安全专职人员组织的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学习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应包含学习内容、参加人员、签字、照片等(每页加盖公章); 9、有效的《冷藏车降温试验检测报告》。 六、年审要求 各运管机构在收到网上上报材料后应先核实通过,其中材料1、2、3、4、5、6、7为企业基础资料,材料8、9为动态资料。企业基础资料核实通过后无需多次审核,只有在证件有效期和人员变更后才需要重新审核。动态资料须每次审核,《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三年,换发《道路运输证》时应仔细比对车辆照片的外观和车身颜色,如发现与本企业无关广告或车身颜色改变则审核不予通过,待恢复与原样后方可通过年度审验。学习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各运管机构在车辆初审通过后可以选择指定管理机构申领年审通过标志或让企业选择各就近便民打印点申领年审通过标志(“冷藏保鲜”经营范围车辆凭有效的《冷藏车降温试验检测报告》原件到管辖地运管机构申领冷藏标志)。 七、其他事项 1.各级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认真做好年度审验工作。 2.各道路运输企业和委托代理人应如实上传各类资料,对于屡次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改正等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和被委托人,按照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建立上海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黑名单数据库的通知》(沪运管货〔2018〕58号)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在门户网站“曝光栏”向社会公告,同时提请市交通委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网站www.shygc.net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下载 1.交通安全专职人员证明 2.上海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申请书 3.上海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通过标志申领书 4.上海市《道路运输证》换证申请书 5.法定义务告知书 6.运管机构及便民打印点地址清册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8年10月9日 |
运管机构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 黄浦区中山南路1155号 | 63156169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金山石化管理站 | 金山区北泰路254-258号 | 67262121 |
闵行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闵行区莘北路30号5楼 | 64881044 |
嘉定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523室 | 69033733 |
宝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宝山区淞滨路1号4楼 | 26097870 |
松江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松江区美能达路601号 | 57747624 |
金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石化卫二路488号1号楼东楼1114室 | 57337448 |
青浦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青浦区盈顺路218号1楼(建交大厦) | 69228599 |
奉贤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奉贤区南桥镇沪杭公路2181号 | 57107277 |
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 | 张江路1238号恒越国际大厦 | 68503233 |
北蔡分署:浦三路737号2楼 | 58700546 | |
惠南分署:惠南镇城人民西路318号 | 58070370 | |
崇明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城桥镇东门路147号交通运政大厅(近万安仓街) | 59619700 |
便民服务点名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第八党支部第二党员服务站(物流汇总部) | 金山区学府路589号(金山卫科创园) | 60892158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第八党支部第二党员服务站闵行服务点(物流汇闵行厅) | 闵行区都庄路4226号福克斯商务大厦A幢402室 | 34624118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第八党支部第二党员服务站南翔服务点(物流汇南翔厅) | 嘉定区南翔镇沪宜公路276号 | 59170486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第八党支部第二党员服务站宝山服务点(物流汇宝山厅) | 宝山区长江路258号中成智谷A1-1003 | 60832511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第八党支部第二党员服务站松江服务点(物流汇松江厅) | 松江区车墩镇新车公路281号(春强物流园出口处) | 33550295 |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第八党支部第二党员服务站宝安服务点(物流汇宝安厅) | 嘉定区宝安公路2438号(润生物流园) | 51269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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